靖天電視台節目倫理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記錄(110上)

播出日期:2022-04-29

靖天電視台

110年上半年節目諮詢委員會

會議紀錄

一、會議日期:110.09. 22()

二、會議時間:1000~1100

三、會議地點:靖天第二會議室/ Google meet遠端視訊

四、會議主席:陳清河委員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記錄:徐禾芝

五、外部委員: 陳清河委員、孔令信委員、盧慶雄委員、方文誼委員、邱琪瑄委員

六、內部委員:陸醒華董事長(請假)、林忠志執行長、高靜瑩總經理

七、列席人員:王玉如副總經理、顧中信節目部經理、徐禾芝總經理室主任、王晴意節目部主任

八、報告事項:

(一) 頻道換照/評鑑結果報告

1.     換照:110年共計3頻道進行換照

(1)     KLT-靖天國際台:110617日接獲NCC函覆許可換照。

(2)     靖洋戲劇台: 110617日接獲NCC函覆許可換照。

(3)     樂活頻道:審查作業中

2.     評鑑:110年共計5頻道進行評鑑

(1)     靖天日本台:110628日接獲NCC函覆評鑑結果【合格】。

(2)     靖天卡通台:110628日接獲NCC函覆評鑑結果【合格】。

(3)     靖天資訊台:110628日接獲NCC函覆評鑑結果【合格】。

(4)     靖天戲劇台:110628日接獲NCC函覆評鑑結果【合格】。

(5)     靖天購物一台:審查作業中

3.     下架:VTV4台因無法解決5G頻率干擾,無法進行換照,於110415日下架。

 

(二)       頻道客服情況報告

(1)     綜合性頻道:

A.      靖天資訊台:17件客服電話(皆為節目景點資訊詢問,已回覆相關資訊)

B.       靖天育樂台:1FB專頁留言(集數與節目表不符,即刻通知相關同仁做處理改善)

C.      靖天日本台:2email(節目查詢)3件客服電話(節目查詢)3FB專頁留言(節目內容資訊查詢)

D.     靖天歡樂台:3件客服電話(節目內容諮詢)

E.       VTV4台:4件客服電話、1email(皆為抗議下架)

F.       靖洋卡通台、 KLT靖天國際台、靖天綜合台:110上半年0件客服。

(2)     兒童頻道:靖天卡通台:1件客服中心信件(節目內容建議,希望播放瑪莎與熊,可愛巧虎島,波力等小孩喜愛的節目,回覆:靖天卡通台有播放瑪莎與熊)

(3)     戲劇頻道:

A.      靖天戲劇台:1件客服電話(遙控器操作問題,已協助完成操作)、1件FB專頁留言(節目內容建議)

B.       靖洋戲劇台:4件客服電話(3件雙語切換問題處理,節目部已排除無法切換之障礙;1件節目資訊詢問,已回覆相關資訊)1email(節目內容建議)1FB專頁留言(節目內容建議)

(4)     電影頻道:

A.      靖天映畫:2件客服電話(集數有誤,已檢討節目排程及公告問題,加強相關人員相關訓練。)

B.       靖天電影台:3件客服電話(1件反映某節目級別有誤,經查詢後已回電說明該節目級別正確、2件節目內容建議)

(5)     成人頻道:樂活頻道110上半年0件客服

 

九、議題討論:

l   孔委員:對於電視台的客服方式給予正面的鼓勵,請彙整客服窗口有哪些。

靖天電視台節目部回應:在官網上有公告靖天電視台客服電子信箱、靖天電視台客服專線電話資訊。部分觀眾會透過靖天電視台FB粉絲專頁訊息提供意見。

l   陳委員、方委員:請節目部說明客服級別的處理方式。

靖天電視台節目部回應:客服專線第一時間無法回覆,轉介電視台同仁回應,當下檢視級別及時段狀態,力求第一時間處理觀眾意見。

盧委員:有關客服電話反映電影台級別事宜,建議公司未來可用更嚴格的標準進行分級以及時段的安排。

 

十、製播節目議題討論:有鑑於近年眾媒體在製播節目時,會使用國內外政府官網照片,或是國內外人物臉書(或Twitter)公佈之圖片或影片後,偶然會有使用權爭議的狀況,類似節目未來應如何處理,提請委員討論。

(一)  主席統整眾委員之討論回應:

(1)     社群網站上的公眾人物及政治人物粉絲專業,原則上在使用時註明出處,但若是由個人經營的社群則要謹慎使用。若是外電則要查明來源及註明出處。

(2)     國內媒體的部分,則要特別注意二次授權。無論國內外都要查明來源及授權範圍。

(3)     CC授權要註明來源。

(4)     若是負面消息,則要特別留意不得涉及毀謗,以免產生法律事件。

(二)  盧委員補充:在引用政治人物本人拍攝的圖像較無爭議,但若來源為授權圖像,可能有侵權疑慮,建議要特別注意。

(三)  孔委員補充:部分藝人之影音是以公益使用作為前提,但對藝人本身也是有宣傳效果,建議若要使用宜淡化其新聞比重,若是有爭議的議題,建議要做到有足夠的對話存證,並在報導時將正負兩面的內容並陳播報,以達到平衡報導。

(四)  爭議事件的圖像,建議由公司自製圖卡進行報導較為適宜。

 

十一、       臨時動議

 

十二、       散會